更新时间:2025-09-25 18:14:40
⒈ 道教官员的职务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及置道官,自太虚大夫至金坛郎,凡十六等,同文自中大夫至迪功郎。道职自 冲和殿 侍宸至 凝神殿 校经,凡十一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