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10-20 16:49:58
⒈ 监督主管。
引《后汉书·宦者传·蔡伦》:“﹝ 元初 ﹞四年,帝以经传之文多不正定,乃选通儒謁者 刘珍 及博士 良史 诣 东观,各讎校家法,令 伦 监典其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