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9-15 00:14:03
⒈ 推辞和接受。
引《庄子·秋水》:“吾辞受趣舍,吾终奈何?”清 顾炎武 《答友人论学书》:“其用之身,在出处、辞受、取与;其施之天下,在政令、教化、刑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