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8-26 07:09:12
⒈ 打开藏书之府。
⒈ 打开藏书之府。参见“辟灋”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约》:“若有讼者,则珥而辟藏。其不信者服墨刑。”郑玄 注:“辟藏,开府视约书。”